来自:蜂鸟会计 发布时间:2017-10-10 09:36:00 浏览 :
商标的保护是现在很多人都缺乏的一种观念,我们在国内销售国外的知名品牌的时候,但是国外的知名品牌没有在我国注册。这样的商标的到底享有什么样的保护措施呢?
这对这个问题我们并不能笼统的以偏概全,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国外的知名品牌在国内享有什么样的知名度。这个知名度的不同享受的保护也是不尽相同的。
一、在中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保护工业巴黎条约》中规定,对成员国驰名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任何人或是单位不能使用相同或是相似的商标中进行注册或是使用。
在中国的《商标法》中也是有类似的规定的,该条款中表示,相同或是类似的商标擅自的模仿、复制没有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是使用类似的容易搞混的商标,不能进行注册也禁止使用。
这就是国际和中国对于国际条件的保护,对于在中国没有经过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中规定的是不能使用在形同种类的商标中,但是没有跨商标类别的保护,在不行同或是不近似的商品中可以申请国外的驰名商标,这种行为在法律中没有禁止。
二、在中国的知名度是比较低的外国知名商标
在我国的《商标法》中十三条规定,公众熟悉的商标,持有人认为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可以根据请求对按驰名商标的保护来看。
相同或是近似的商标在中国没有注册,但是有人复制或是模仿的行为。导致人们容易搞混的,不能注册也不能进行使用。
在中国没有较高的知名度的商标,这样的商标在中国受到的保护是比较微小的。、因为商标本来就是一种有地域性的差别的,所以在国外享受的法律保护不能同时在中国运用。如果想要在中国获得商标的保护就要按照中国制定的商标法。在中国没有在注册的商标不会有优先的权利,在国外的商标权利人不能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获得中国的商标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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