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蜂鸟会计 发布时间:2017-10-24 08:23:00 浏览 :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们有家外资想注册公司。办理预核名时要提交外国公司的相关证明文件吗?另外如果在郑州已设立了一家外资企业,郑州XX公司,不是驰名字号。现在想另外注册一家河南XX公司是同字号的,是相同的老板。请问需要郑州公司出具同意使用该字号的文件吗?
蜂鸟小编为您解答:
您好,注册外资类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外国公司的证明文件。不需要出具同意的文件证明,相同老板注册两家公司,字号可以相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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