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蜂鸟会计 发布时间:2017-12-19 15:44:00 浏览 :
您好,公司已经在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是三方股东都未实际出资,公司未实际经营,没有人员,但也未依法注销,工商局会主动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么?公司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蜂鸟小编为您解答:
您好,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商事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商事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服务出问题全程跟进
资深会计师专业服务
让您的财产安全又保密
服务全程进行信息化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