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蜂鸟会计 发布时间:2017-08-26 09:50:00 浏览 :
很多时候企业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企业该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但是有的发票还没有到位。这样的情况我们怎么进行扣税的处理呢?我们来看看以下的情况吧!
第一、汇算前取得有效凭证
企业在年度总结的时候计算一些成本、费用。但是其中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及时的取得成本或是费用的有效凭证的时候可以先按照账目上的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提供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就是如果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凭证的可以进行正常的税前处理。
第二、如果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的凭证
在企业进行企业在当时没有取得发票凭证的,在五年之内可以进行追捕确认。在当年的年度企业税中进行追补抵扣,如果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下一年中进行退税的申请。
亏损的企业可以追补以前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支出。如果是盈利企业追补发票凭证之后亏损的,调节整体的年度亏损额,根据弥补亏损的相关原则进行企业所得税亏损前处理。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取得发票的有效凭证,可以追补扣除的也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款或是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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